就在他到处找猫的关头,遇上了一位莫名其妙对着他微笑的少女。
那个少女就是我。
我知道顾妄的所有喜好。
俘虏他不是难事。
他对我也是一见如故,认为我是世界上最懂他的人。
很快,我们就成为了正式的男女朋友。
他从不跟我说他养过猫。
估计是因为猫猫的不告而别,伤透了他的心。
好几次我看到他对着橱柜里的一只猫碗发呆。
就知道他在想念记忆里的那只小猫咪了。
我只能从背后抱住他。
竭尽全力的让他感受到我对他的爱意。
我亲爱的主人,我从没离开你。
我只是以另一种形态继续陪着你。
和顾妄同居后,我有了前所未有的求生意志。
本来撑不过一年的病体,竟然硬生生拖到了第三年。
但终于,还是到极限了。
我咳血的次数变多。
为了不让顾妄察觉,到了半夜,我都会离开他的身侧。
关紧浴室门,缩在浴缸里。
天亮前,再悄悄爬回他的怀里,装作刚刚醒来。
这种戏演不了多久。
说不定下一秒我就会虚弱的站不起来。
当时的他,刚从话剧转入电影圈,接了第一部戏,正拍的如火如荼。
要是被他知道我就快死了,搞不好会放弃演艺事业,陪我临终。
他就是这样一个人,只要他认定了某人,就会尽心尽力负责到底。
我太了解他了。
我不能让他自毁前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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