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说:“你爸好吓人,我刚才都快喘不过气了。”
她问:“那你还来?”
他看着她笑:“你在这儿,我就来。”
那时他还只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小子,脾气暴躁、性格张扬,开着二手机车、被老师叫进教导处十天八次,但他永远在她楼下,戴着耳机靠在栏杆上等她放学。
他追她追得所有人都知道,他会在她上楼的时候叫一声“棠棠”,然后把手里刚买的牛奶往她书包里塞:“加餐,别再瘦了。”
她说她不喝冰的。
第二天就是温的。
她说她喜欢听柴可夫斯基,他就连夜去搜那些他完全看不懂的曲子。
他成绩差得一塌糊涂,所有人都说他和她不是一路人,但他把高考志愿表死死按着她的城市,从头抄到尾。
他说:“我跟你考一个地方,我不放弃。”
后来他做到了,穷困潦倒地站在那个城市,拎着她爱吃的炒栗子笑得一脸灿烂。
她终于答应了他。
那天刚好是她十八岁生日,他亲手为她拉下琴房的帘子,然后用打火机一支一支点亮蜡烛。
她拉琴,他在旁边听,听着听着就红了眼。
他说:“棠棠,我会拼命变得更好,只为了你。”
可是现在呢?
他出差的时间越来越多,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。他曾经那双眼睛总是追着她看,如今却常常停在手机屏幕上。
她不是没察觉。
某天夜里她睡不着,起身倒水,看见书房的门虚掩着,他正在打电话,对面是一道隐约的女声。
他的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如此清晰:“她还没睡,我晚点再去找你,等我。”
那一瞬间她站在走廊尽头,冷得像被风从骨缝里灌了进去。
她没推门,只是默默地转身。
然后第二天依旧像往常一样为他系领带,把他爱穿的衬衫熨得平整。
朋友回过神后问她:“那你还爱他吗?”
她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:“怎么不爱。”
爱了十年,从青春的巷口,到如今的厨房、沙发和阳台。
她怎么可能说忘就忘。
只是她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。
人的心变了,是听不见的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