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佩兰虽然念了初中,但学习并不认真,也不知道哪位作家还闲着没事写什么咸鸭蛋。
但她记住了陈新华好这一口。
当初陈新华念大学时,她会趁男人开学前弄一坛子咸鸭蛋,让他带走去学校吃。
来到省城后,就想法子弄咸鸭蛋,保证满足陈新华的口腹之欲。
不过去年夏天省里闹了好一阵子鸡瘟,连鸭子都跟着死了好多。
直到年底才缓过劲来。
余佩兰怕鸭蛋不好,过了三月才弄了鸭蛋。
四月初腌了一缸,到了四月中的时候,又弄了一坛子。
行了,等下煮几个,看能不能卖出去。
余佩兰捞出了八个鸭蛋。
盐水里泡的时间长了,表面似乎都涂了一层膜。
她洗了下,这才拧开煤炉的风口。
煮鸭蛋!
厨房里的动静并没有吵醒陈新华,但肉包的香味让他醒来。
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,他觉得自己快喘不过气来了。
睁眼就看到几根脚趾头在他眼前晃悠。
陈红卫的右腿,大咧咧的搭在他爹的胸口。
恨不得把自己的臭脚丫孝敬给亲爹。
臭味冲到鼻子里,陈新华气得抓起二儿子的腿往墙上一甩。
脚趾头跟墙亲密接触。
陈红卫睡的正香,忽然间脚趾头一阵剧痛,疼得他冷汗都出来了,“妈,你咋又打我!”
睁开眼看到正在起床的爹,陈红卫快哭了,“爸,刚才是不是你打我了?”
他好像冤枉妈了。
“不是,你自己抽风。”陈新华是绝对不会承认的。
他穿上衣服,忽然间意识到自己今天穿的竟然还是昨天的衣服。
平常,早晨起床时,床头都会放着叠好的衣服。
是余佩兰洗了收好,起床后给他找出来的。
他被赶出卧室,连这待遇也没了。
皱了皱眉头,陈新华也没再多想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