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有份重要文件落在下属那里了,我联系不上他,你能不能帮我去找找?”
我心跳如雷鼓:“哪个下属?”
“你也认识的,孔森。”
孔森是霍怀词事务所的合伙律师,我是在律所的年会上跟他认识的。
他有个妹妹小时候走失了,已经找了二十几年,加入了很多寻亲互助会。
他不知从哪里打听到我找诺诺的事,跟我加了微信。
那之后,他时常会跟我分享一些寻亲的手段,或是防骗的技巧。
逢年过节也会发些祝福,像是相识已久的老友。
上一世,警方在水塘里找到的尸体就是孔森。
他死的时候穿着打扮和那个“劫匪”一模一样,所以我误以为他是被我杀害的。
4
法医在客厅地板,还有我后车厢的血衣和凶器上检测出孔森的DNA。
我和孔森早就认识,以他的收入不可能入室行窃。
且我在出发后去过他家,用备用钥匙进了门。
检方根据我在他家里留下的指纹,认定我是去销毁证据的。
我当庭否认:“不是这样,是我老公打电话让我去找文件,我才会去孔森家里的。”
法官问霍怀词为什么不把这条写进文书。
他欲盖弥彰,说他忘了。
后来检方又出示了孔森的日记,里面写满了我和他一见钟情,频频私会的妄想。
霍怀词认定我和孔森有奸情,开始消极辩护。
我百口莫辩,从自卫还击变成了谋杀奸夫。
最终被判了无期。
此时霍怀词淡漠地吐出孔森的名字,仿佛身后架着无形的镰刀,要将我斩首示众。
我既心痛,又感到不寒而栗。
“你找别人吧,我去不合适。”
霍怀词有些意外:“哪里不合适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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